项目新闻

    首页 > 项目新闻 > 正文

    访学进行时:对话议员和大法官,收获满满结束行程

    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-12-06点击数:

     01 香港立法会

    同学们首先参观了香港立法会,受到了立法会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。在一幅幅介绍香港立法会历史和由来的展板前,同学们饶有兴趣的驻足认真观看,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。根据同日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,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,而立法会是香港的立法机关。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,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4年,法案必须依据立法会的程序处理。参观完展览后,大家一起走进了立法会的现场,实地切身感受立法会的现场。12月5日恰逢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质询,立法会的讲解人员之后为大家详细介绍了香港立法会的历史,立法会的职能:包括制定法律、批准财政开支和监察政府的工作等,并了解到香港政府立法教育是从娃娃抓起,很多小学生也来这里参观,听立法会的故事,并立志以后要成为一名议员。大家积极踊跃的提出了很多相关问题,现场气氛热烈。

    02 对话议员

         参观完立法会的主体建筑以及议事厅,我们有幸与自1993年成为议员,至今已有25年的工作经验的麦美娟议员进行了交流。首先,麦议员为大家介绍了立法会的工作议程以及议事流程;接下来的互动环节,同学们针对香港立法会与全国人大之间都有哪些合作、议会过程遇到最复杂的议题以及特首答疑会会场的所见进行提问,麦美娟议员都一一进行了解答。通过麦议员的讲解,大家了解到议员经过选举产生后也需要进行庄严的宣誓,议员需要关注身边一点一滴,大到人工岛工程,小到红灯停多少秒合适等等。

        03 香港终审法院

    1842年落成的终审法院远观庄重森严,历史感浓厚。我们首先参观了位于终审法院负一层的陈列室,了解了法院的构造和使用图.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是一蒙眼女性,白袍,金冠。左手提天平,右手持一剑,寓意蒙住双眼,仅凭听来判案,不因身份、地位、阶层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判决。之后我们参观了图书馆,这个图书馆收藏着大量欧美法系的法典和著作,也是之前的囚室改造的。活动最后,我们有幸与香港前大法官陈兆凯进行交流,分享香港与内地法律的区别以及陈法官对于“法制”的理解。

        短短几天的香港访学交流即将结束。MPA学习不仅要读万卷书,还要行万里路. 在路上,我们体会到从一座建筑了解厚重的历史,从一处风俗体验独特的文化,从一方水土认识伟大的祖国,社科MPA一直在学习探索的路上。

     

    文字编辑:金昊斯、齐敏

    图片拍摄及后期剪辑:周涛、金昊斯

    视频录像:周京晶、李艳

    返回列表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