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、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证明材料提交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3-13点击数:

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

关于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

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、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证明材料提交的通知

各位考生:

感谢大家报考我院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!

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符合以下政策的考生可以申请初试总分加分,具体政策如下:

1.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2.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3.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注:单科不加分,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

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,且定向就业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,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。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。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,复试时不得更改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“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”为准。

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于317日(周日)12: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反面)、有本人手写签名申请、符合加分、照顾政策的相关材料(扫描或拍照),以考生的准考证号+姓名+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,打包提交至社科大政府管理学院MPA材料收取邮箱(ucassmpa2024@163.com)。

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,办理加分事宜,并将结果公布在本网站上。


信息公布及联系方式

招生单位: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,邮编:100102

网站: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(https://sg.ucass.edu.cn/

咨询电话:010-84719149 田老师

传真:010-84719149

官方微信:社科MPA;社科大政管



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

2024313



返回列表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