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生:
您好,恭喜您被我中心录取为2015级在职MPA硕士研究生。请您务必在2016年1月25日前将全部学费汇至我院指定的银行账户。注意:汇款时务必注明学生“姓名MPA学费”字样,并务必在1月25日前将汇款凭证扫描或拍照后发送到邮箱cassmpa@cass.org.cn,邮件题目为“XXX汇款凭证”。如到期未交费,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
请保留汇款凭证(通过网上银行汇款的同学应打印汇款成功页面作为汇款凭证),入学报到时,持汇款凭证到财务部门领取发票。
研究生院指定的汇款银行账户情况如下:
学费:3.8万元整(一次性付清)
户名: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
银行账号:0200 0264 0920 0176 883
开户银行:工行房山支行良乡分理处
另外特别说明,请新生切勿通过ATM机汇款。因为ATM机汇款的到账凭证,是不显示汇款人姓名的,我院财务部门无法确认汇款人。因此请新生不要用ATM机汇款,以免耽误办理报到手续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
MPA教育中心
2016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