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
2015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(MPA)
招生复试工作方案
该方案是根据我院“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”精神以及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1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[2014]13号)、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6]4号)等文件指导,现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设置。
一、复试组织管理
在复试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、面试(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)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、评分标准、程序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二、复试工作要求
录取的考生必须经过MPA教育中心复试。
对上一年作弊考生,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。
严肃处理作弊考生,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,一律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等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者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、复试复议
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,首先向我中心复试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,再由研究生院招生复试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。
四、复试工作办法
(一)复试时间
2015年3月22日-25日(详细安排见复试安排)
(二)复试分数要求
报考和申请调剂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,成绩须达到国家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的A类线,即总分160分、外语40分、综合80分。
(三)复试考核方式
复试分笔试和面试(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),复试总分为250分,合格线为150分。
1.笔试
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100分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,不合格者(合格线为60分)不予录取。
2.面试
面试总分为150分,其中外语(英语)综合能力测试(含听力和口语)占50分,面试合格线为90分。
3.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,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,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(四)复试主要内容
1.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,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。
2.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
同等学历考生在面试环节加大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,不再另外单独进行加试。
(五)政审及体检
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,于3月30日之前完成,政审表可邮寄至我中心。
体检由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,3月30日之前提交至我中心。
(六)成绩的评定及计算
1.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2公共管理硕士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(总分300分)和复试成绩(总分250分)之和。
(七)初试、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
公共管理硕士的初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54.5%,复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45.5%。
(八)调剂
1.我中心接受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作为一志愿的有效补充,选择调剂上线生源,优先考虑专业背景、工作背景与公共管理相关的考生,调剂考生也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进行排名,择优录取(调剂考生单独排名,不参与一志愿考生排名)。
2.“调剂系统”的开放日期为2015年3月22日至4月30日。
3.调剂考生必须通过“调剂系统”进行,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(各项加分项目考生、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)。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://yz.chsi.com.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。
(九)录取人数的确定
2015年我院MPA招生人数为70人。
(十)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
中心将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,公布复试名单、考试成绩(含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总成绩)。
(十一)监督电话
1.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2015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专用监督电话:84729813;举报电子邮箱:mpazsjd2014@163.com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1号,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 招生监督办公室(224房间。)
2.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:81360314。
3.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:82837216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
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